符合法律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直接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2018法律考試由司法考試正式改革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發生了變化。
2065438+2008年4月前入學的違法考生可直接參加法學考試;2065438+2008年4月以後入學的違法考生,需要三年法律工作經驗或學歷升級為法律碩士後方可參加。
2018年4月之前入學的非全日制考生也可以直接參加法語考試,而2018年4月之後入學的考生只有學歷升級為法律碩士才能參加。
資格證書
國家司法考試應當在全國範圍內統壹閱卷。評卷結束後,考試成績將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國家司法考試的合格人數和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在考試結束後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並公布。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經考試合格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規定的其他條件,才能擔任法官、檢察官,取得律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