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法實施前已經取得學歷,可以參加考試!包括法語版,非法版,兼職版。
2.《辦法》實施前已經報名的可以參加考試!包括法語版,非法版,兼職版。
3.司法部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是2065438+2008年3月7日,所以年後才出正式文件。妳可以提出妳的意見,但正式文件不會有太大變化,即使有變化,對妳也更有利。
介紹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壹次,分為客觀考試和主觀考試兩部分,全面考察考生從事法律職業應具備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
通過客觀測試的考生可以參加主觀測試,客觀測試連續兩個測試年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