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案件是指利害關系人在沒有民事權益爭議的情況下,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某種事實和權利有無的案件。
非訴案件既包括無爭議、無糾紛的法律事務,又包括已經發生爭議的法律事務。它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機關審判,又不必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而是通過法律人員提供法律幫助或者通過法律人員進行訴訟外調解,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提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等非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在特別程序之外,新增加的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實際上也屬於非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人民法院依照特別程序審理的非訴案件有三種,即:第壹百八十四、第壹百八十五條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案件,:第壹百八十七、第壹百九十和第壹百九十壹條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案件和認定財產無主案件。此外,新民訴法增添另外兩種案件:第壹百九十四條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第壹百九十六條實現擔保物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