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屬於。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受限制,即這三項權利永久受法律保護。發表權受時間限制,為五十年。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四條 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