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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的經歷

從事民商法教學,給民商法研究生、法學本科生、成人教育學院學生講授民法、商法、票據法、物權法研究、債權法等課程。1987在中國政法大學學習知識產權法,1998在香港城市大學做訪問學者學習票據制度。主編:《民商法疑難問題研究》;合著者:市場行為法律制度、侵權賠償和上海法律制度戰略研究;副總編:《民法》,司法部編的教材;主編:《商法》,司法部編的教材。發表民商法論文多篇,其中《票據抗辯舉證責任研究》獲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三等獎。

參與編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專家草案,合作完成市人大《上海市立法框架研究》、市房產局《公房售後產權研究》、票據法學理論、市教委重點學科、《理性、人性、權威——上海仲裁委裁決的制定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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