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歌曲需要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二條 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三十七條 使用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演出,應當取得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中規定: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國家知識產權局-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