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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和小微企業優惠能同時享受嗎

壹、正面回答

不能疊加享受。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因此,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優選擇適用優惠稅率,但不得同時疊加享受。

二、分析詳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需滿足技術領域、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創新能力等條件。

三、高新技術企業和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有啥區別?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而標準企業所得稅率為25%。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當壹個高新技術企業同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時,納稅人如何做出選擇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選擇不同,企業最終享受到的優惠和企業實際稅負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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