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法院***收各類二審案件720976件,二審結案中,改判和發回重審的占15.84%。2010年***新收再審案件45710件,占全部訴訟案件的0.59%,同比上升9.95%,其中民商事案件上升9.29%。”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以民法理論對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為基礎,以法律關系的內容即民事權利類型來編排體系,結合現行立法及審判實踐,將案由的編排體系劃分為壹級案由、二級案由、三級案由和四級案由。壹級案由包括: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物權糾紛,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勞動爭議與人事爭議,海事海商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侵權責任糾紛,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十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