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絡直播,公***場合 等,進行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2018年12月17日,《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從在廣州召開的中歐數字環境下版權保護與許可研討會上獲悉,2018年中國音樂著作權使用費收入有望突破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