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妳是考試麽,要好好看書啊。。。
補充下吧
標準地圖屬於對事實的描述,無論誰畫出來都是壹樣的,所以北京市交通旅遊地圖這種肯定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
除非有創意的地圖,比如手繪,或者其他比較特別的地圖,繪圖者對地圖上的標識有其特定的選擇,這種地圖具有獨創性,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
評論文章沒有爭議,因為不是短新聞,屬於作品。
審查決定屬於官方文件,壹般著作權法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