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出資方式為:1.普通合夥人的出資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2.有限合夥人的出資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認繳的出資數額。
《合夥企業法》第五條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