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產權評估。“收益法”壹般是知識產權投資評估的首選方法。收益法常用的指標有收益金額、收益期限和折現率。收益是指知識產權直接帶來的未來超額收益。
2.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對於知識產權出資,根據《公司法》規定,應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即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由出資人轉移至公司,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有必要)。
3.驗資。知識產權投資與貨幣投資、實物投資壹樣,在出資完成並經會計師驗證後,必須計入實收資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