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應先簽訂轉讓合同,然後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專利局予以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人向受讓人轉讓其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受讓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
專利轉讓的流程並不復雜,壹般來說就是擬壹份合同,然後去專利局登記公告。但是專利轉讓前的準備工作要困難得多。
專利轉讓前的準備過程如下:
1.轉讓方將為要轉讓的專利設定壹個合理的價格。
2.選擇傳輸方法
3.轉讓人選擇受讓人
4.轉讓人和受讓人討論合同條款,起草合同,並確定向專利局備案的時間。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名稱、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創造類型、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技術資料和資料清單、駁回專利申請的責任、價款及其支付方式、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爭議解決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