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產品達到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級別,申請了知識產權保護,當然妳說的這個問題肯定是存在的。這樣的話,妳可以先搞清楚知識產權的期限是多久(發明專利10年,實用新型專利5年,具體情況需要核實,妳提前申請已經好幾年了),然後再考慮供貨合作合同要簽多久。
3.在簽訂合作合同時,可以明確提出這個問題,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要求合作後多久(比如三年)可以取得產品的知識產權,這樣就把前面1和2點提到的問題拋給了對方,主動權在自己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