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本質是產權,可以作為出資方式與他人組建公司,實現專利的價值。根據2015年8月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相關規定,科技成果持有人可以對科技成果進行固定價格投資,折合成股份或者出資比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首先需要對知識產權進行評估,比如專利,需要根據其價值與技術進步、權利保護範圍、市場前景、剩余保護期等等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