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發布的戶籍政策規定了最新的惠州入戶方式:
第壹,在市轄區,即惠城區、大亞灣區、惠陽區和仲愷高新區4個地區有購房或租賃房子的居民,需提供居住滿3年(連續辦理居住登記3年或以上)、以及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或連續經商滿3年,可互補疊加)。居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不過,規定也提到,部分地區可適當放寬年限。
第二,在市轄縣,即惠東、龍門和博羅三縣的鄉鎮(街道)有購房或租賃房子的居民,並已辦理居住證。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