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補充幾句
國外的劇本,原來曾經出現過壹個這樣的情況,上海有個團體想演壹個外國劇目,純粹是白領們演著玩,不賣票,自娛自樂,但是被出品方知道,在演出前叫停,否則面臨巨額罰款,當時也是非營利性演出,所以好像國外的版權說法和中國不同,但貌似據我所知不論是否商演都需要拿到商業版權或者非商業性的版權
其次,如果國內找不到作者,可以去壹個中介機構尋求版權支持,這個叫什麽我忘了,好像叫什麽版權總署,他們可以幫妳聯系原作者
最後如果劇本作者去世50年的12月31日以後,妳可以免費使用其作品,但不得商演,否則還是需要跟繼承者購買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