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師事務所: 接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最新通知,現將關於購買律師徽章、律師出庭服裝的幾點問題說明如下: 1、 對於律師出庭服裝的說明: 服裝為法袍樣式上裝,深藍近黑色,相應的配裝說明請參見由上海律師協會轉發的全國律協的《通知》。 2、 對購買徽章和出庭服裝的說明: 原則上規定每位執業律師必須購買壹套律師徽章和律師出庭服裝,費用 自理或由律師事務所統壹負擔。費用自理的律師,對徽章和服裝享有所有權 和支配權。 3、 對於統計報表的說明: a、 每套會徽包括40mm出庭會徽壹枚、18mm律師徽章壹枚;小型徽章指18mm律師徽章。 b、 服裝型號中,“號”表示身高,以5cm分檔組成系列;“型”表示胸圍, 以4cm分檔組成系列。規格由最小(AS)至最大(XL) 4、 其他問題: a、 部分實習律師和即將準予執業的律師,由個人與律師事務所協商進行自願購買。今後每半年會有壹次定購機會。 b、 兼職律師按個人意願決定是否購買。但出庭時必須按要求著出庭服裝、佩帶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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