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部分職業資格實行“先上崗後驗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1。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行“先上崗、後核定”的階段性措施,對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先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取得教師資格。對護士資格、漁業船員資格、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資格、專利代理人資格等5項準入職業資格實行“先上崗、後考證”的階段性措施。凡符合五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先上崗並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取得職業資格。用人單位在2020年6月65438+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以取得上述職業資格為限制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