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項,知識產品的所有人不可能僅憑創造性活動的事實行為而當然、有效、充分地取得、享有或行使其權益,他必須依靠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即通過主管機關審查批準後授予專有權或專用權。著作權自作品完成之日自動取得,專利權、商標權必須經歷國家機關授權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