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在1994年就已通過了《龍格法》,以保護知識產權。從去年6月15日開始,在法國國家反假冒產品委員會的支持下,他們就和法國海關聯合開展了廣告宣傳活動,在戴高樂和奧利機場航班到達和出發點刊登廣告,提醒旅客不要購買或攜帶假冒名牌商品,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按照規定,凡是在法國購買或者使用假冒名牌產品將會面臨重罰。通常情況下,5件以下的予以沒收;5至10件的還要追加罰款,罰款的金額為正品名牌價值的2倍以上不等;10件以上的會被視為制售假冒產品,將會被送法庭審理,制裁最高可被處以30萬歐元的罰款並被判3年監禁。
海關檢查的時候,通常是品牌廠商的工作人員協助海關人員壹起進行,這些人員被稱為“品牌監察員”。“服裝的判別主要是款式、面料、做工,他們往往很容易鑒別出是否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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