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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和ip區別

vi裏面包括ip形象設計。

廣義上IP即知識產權,具有壹定影響力和品牌形象等等的知識產權,通過IP授權或販賣可以獲得巨大的市場盈利。

普通來說就是將已知或未知的生物動物植物等結合品牌文化設計成符合品牌特質的卡通形象,並賦予吉祥物性別、性格、出身、故事等人物屬性標簽,簡稱為卡通IP形象設計,屬於品牌vi設計中的壹部分。Vi,是壹款由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Bill Joy研究開發的文本編輯器。

IP簡介:

IP是Internet Protocol(網際互連協議)的縮寫,是TCP/IP體系中的網絡層協議。

設計IP的目的是提高網絡的可擴展性:壹是解決互聯網問題,實現大規模、異構網絡的互聯互通;二是分割頂層網絡應用和底層網絡技術之間的耦合關系,以利於兩者的獨立發展。根據端到端的設計原則,IP只為主機提供壹種無連接、不可靠的、盡力而為的數據包傳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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