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領軍型創業人才是指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具有海內外知名企業或科研機構3年以上工作經歷,每年在我市工作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具有3年以上企業管理崗位工作經驗,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帶團隊,創辦科技型企業; 2、在常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創辦企業,在創業企業中擁有不低於20%的股份,並擔任該企業副職以上領導職務。 二、領軍型創新人才是指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具有海內外知名企業或科研機構3年以上工作經歷,每年在我市工作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具備下列條件之壹的: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且其技術成果國際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 2、國際某壹學科、技術領域的帶頭人; 3、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4、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中層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經驗,熟悉國際慣例、具有國際運作能力的領軍型經營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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