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條 面上項目研究形成的知識產權的歸屬、使用和轉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合作研究協議書:應有合作者雙方***同簽字的《合作協議書》復印件,不可用只有單方簽字的信函替代。協議書具體內容應該包括:①合作研究內容和所要達到的研究目標;②合作雙方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③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計劃;④知識產權的歸屬、使用和轉移;⑤相關經費預算等事項。
《合作研究協議書》闡述合作研究成果的歸屬、使用或***享等有關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