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資產交付說明
壹、移交期限約定的期限為——增資擴股協議簽訂後壹個月內,小美負責將增資擴股協議中提及的資產評估報告範圍內的煤礦資產全部移交給目標公司,資產所有權(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使用權、占有權、處置權)歸目標公司所有。原則上,資產交割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況,經各方協商可以延期。
2.參與交接的人員根據約定,資產交接時,由小煤礦向目標公司及各主體單位派出的人員進行資產交接,並配合目標公司及各主體單位派出的人員進行資產清查。
對我方參與人員的要求:根據資產性質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資產清查的原有人員參與資產交割,包括財務、礦機快運等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