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歸夫妻所有。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當夫妻離婚時,他們有權分享同壹份財產。
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根本區別在於財產取得的時間。
取得時間在結婚登記前的,屬於婚前財產;
如果是結婚登記後取得的,屬於婚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和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