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北京遠大卓悅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韓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從授權登記之日開始到“從申請日起10年之日”為止。但是和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不同的是,韓國實用新型采用審查登記制度,向韓國政府提出申請後約10個月可領證。
韓國外觀設計專利於授權登記日起生效,截止於授權登記之日起15年。韓國政府對外觀設計專利審查采用外觀設計審查登記制度和對壹些特定物品的外觀設計無審查登記制度並行的方法。
韓國外觀設計專利無審查申請的對象物品
-B1(衣物);
-C1(床單、地板席子、帷幕);
-F3(辦公用紙、印刷品);
-F4(包裝紙、包裝容器);
-M1(紡織物等)。
韓國專利申請所采用的語言是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