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方患有艾滋病而沒有通知另壹方,婚姻可能被撤銷。因為可撤銷的“病婚”自始無效,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應當視為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知識產權收入;沒有明確繼承或者只贈與壹方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如果雙方以協議方式分割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前述個人財產),法院會予以尊重。如果不能達成壹致,法院會照顧無辜的壹方,也就是沒有大病的壹方。在“病婚”的可撤銷婚姻中,隱瞞重大疾病的壹方有過錯,另壹方是無辜的。對於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賠償範圍不僅應包括給無過錯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還應包括給無過錯方造成的精神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