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市場綜合監管和農業、畜牧業、藥品、知識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管、農業、畜牧業、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知識產權(含商標、專利、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下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政策,經批準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