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壹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壹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