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的知識產權收益是屬於婚前財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壹)壹方的婚前財產;(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