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在2023年的改革方案中,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