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層法院受理知識產權案件,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包括專利,商標與著作權案件的管轄,基層法院只能是受理商標侵權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 第二條 專利糾紛第壹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範圍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商標民事糾紛第壹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壹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幹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上一篇:湖南新亞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安徽言必行專利代理事務所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