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約從1989年5月26日起至1989年8月25日在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開放簽字,從1989年8月26日起至1990年5月25日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部開放簽字。為此,下列簽字人,經正式授權,在本最後文件上簽字,以昭信守。上述文本系關於集成電路的知識產權條約的真實副本,特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