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計算機系統集成壹級資質標準可承擔國家,省(部),工業,地(市)級(以下),大中小企業各級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
(3) 計算機系統集成二級資質標準可承擔省(部)級,行業級,地(市)級(含)以下,大中小型企業級或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國家壹級;
(4) 計算機系統集成三級資質標準可承擔中小型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或配合承擔大型企業級(或同等)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
(5) 計算機系統集成四級資質標準可以承擔小型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也可以配合建設中型企業級(或同等)計算機信息系統。
以上就是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的承包範圍,如果還有其他關於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的問題,可以咨詢攜眾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