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股比例最高5%-20%,特別放寬到35%。
會計處理:借款:無形資產
貸款:實收資本
攤銷:
借:管理費
貸款:無形資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
第三十三條無形資產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轉讓或投入的無形資產,合同或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效期和受益期的,按照合同或企業申請書規定的法定有效期和受益期較短的原則進行攤銷;法律未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業申請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合同或企業申請中未規定的或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不得少於65,438+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