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技術入股虧損需要承擔責任,技術成果權歸公司,債權人可以對技術主張權利,公司是獨立法人,公司虧損有債務,由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則以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以技術入股,實際上需要估價,屬於知識產權。那麽承擔責任範圍是有限的,就是這部分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