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技術轉讓,實質是知識產權的轉讓。它往往是含有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版權等在內的綜合性的知識產權利用行為。“技術”通過知識產權法律賦予其成為壹種“無形資產”,能夠在貿易中進行有價轉讓,從而使其產生效益。因此,技術轉讓與知識產權有著密切的聯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