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錄用後,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招聘人員、企業簽訂三方協議,辦理掛職或項目合作手續。
協議規定了工作期限、權利義務、報酬和獎勵、爭議處理方式等。,還可以規定對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品種等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成果和開發利益的轉讓。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理順檔案工資,辦理社會保險等繳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