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展R&D活動實際發生的R&D費用不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進行稅前攤銷。
二、分析細節
研究開發費用的範圍,以及研究開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動力等費用。企業在職R&D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勞務費和外聘R&D人員的勞務費。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和修理費。在R&D活動中使用的軟件、專利、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和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登記費和代理費。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或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合作進行研究開發所支付的費用。與R&D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書籍資料、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R&D人員培訓費、專家咨詢費等。
3.附加扣除是什麽意思?
根據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額的基礎上,增加壹定比例作為稅收優惠措施,計算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