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是指在加盟連鎖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和技術指導。持股範圍大於合夥,持股壹般承擔有限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
第五條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股東或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擔保財產等方式作價出資。
第八條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