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雖然J-10屬於中型戰鬥機,具體來說,J-10屬於中型戰鬥機。從整體重量、體積、載荷來看,屬於米格29、F-16、蘇-27、F-15,但不屬於任何壹種。
2.J-10的整體作戰能力是公認的三代半。由於相關的升級還在繼續,J-10的最終改進應該可以達到三代半戰鬥機的能力,與我國J-11相同。
3.實際上,J-10在各項作戰能力上主要依靠武器,只是J-10與蘇-27的分工不同。蘇-17屬於F-15的空中優勢戰鬥機,而殲-10屬於空地壹體戰鬥機,在很多方面都是如此。
綜合以上事實,證明蘇-27雖然屬於重型戰鬥機,但其制造技術與J-10仍有差距。而J-10因為有相關的升級,仍然處於同壹水平,所以在戰鬥力、載彈量、機動性、武器裝備、雷達火控、電子設備等方面,兩者沒有太大差距,戰鬥力相當。另外J-10屬於同壹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