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擾、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所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的行為,就是承擔賠償責任。侵權人通常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侵權的行為人也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對知識產權犯罪有專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