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院校法學系、法學研究機構從事法學教學、研究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申請兼職律師。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
兼職律師必須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如果他們只有律師資格,沒有辦公室,就不能以律師的身份代理案件。
比如大學法學專業的教授,可以去律所實習,成為律所的律師,辦案。同時,他還要在他工作的學校代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