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的職能是:1。受理單位和個人的舉報、投訴、控告和檢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2.查辦貪汙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
文章
公安機關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