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減資股東的出資不需要退回,公司股東退股減資是不可以的,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股東是不可以退役減資的,但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退出。
股權轉讓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麽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說,公司以其減少的註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按此規定股東不可退股,但可轉讓股權。
第二十七條 股東出資可以用貨幣,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