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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主要方式

法律主觀:

知識產權 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壹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它主要包括 著作權 、 專利權 和 商標權 。 ⑴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 ⑵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⑶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⑷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⑸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 專利法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 專利權人 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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