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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未經許可,自己使用他人講課資料,屬於侵權行為。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15條,應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損失。

2.如果妳說的話觸犯了法律,需要妳承擔責任,妳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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