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阿裏巴巴2015年《知識產權侵權處理規則》:
被投訴壹般侵權行為:
1、同壹用戶首次被同壹知識產權投訴成立,扣4分;
2、同壹用戶再次被同壹知識產權投訴成立,視為重復侵權,每次扣8分,但再次投訴時間距離上壹次被扣分的投訴自投訴成立之日起在5日內,含5日的,不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