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代理服務,是指各類經紀、中介服務。
經紀代理服務,是指各類經紀、中介、代理服務,包括金融代理、知識產權代理、房地產中介、職業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記賬、拍賣等。
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壹般納稅人適用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
相關知識:
商務輔助服務,包括企業管理服務、經紀代理服務、人力資源服務、安全保護服務。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租賃服務除外)、生活服務、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稅率為6%。